磋商邀请
******有限公司 受 ******人民政府委托,对 ******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编号:ZN-******
2、采购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人:******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5.定向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399577.11元,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简介
详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邀请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2025年 1 月 7 日至2025年 1 月 13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文件获取方式:
(1)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将填写完整的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报名费缴纳截图(缴纳报名费时须备注公司简称及项目简称);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报名费缴纳截图(缴纳报名费时须备注公司简称及项目简称)。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并整理好一次性发送至******8@qq.com邮箱,否则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在当日17:00分前统一发送邮箱,注意查收。
(2)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启时间:2025年 1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注:以上时间与公告如有出入以公告时间为准)。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互联网小镇·滨江天街1幢901,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互联网小镇·滨江天街1幢901。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