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2025-005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樟木头镇裕丰社区赤山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8 14:30:00,更正为:2025-08-04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7-28 14:30:00,更正为:2025-08-04 14:30:00。
招标文件其他商务需求中★报价要求:(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613,596.8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1,000.58元,作为固定单列费,结算时不做下浮,成交人不得在成交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供应商在磋商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更正为:
(2)本项目财审预算为1,613,596.88元(含绿色施工单列费61000.58元),下浮9.56%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465,168.67元(含绿色施工单列费61000.58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1,000.58元,作为固定单列费,结算时不做下浮,成交人不得在成交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供应商在磋商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 加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樟木头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2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簪花路11号1单元(中孚大厦)1508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相关附件: 樟木头镇裕丰社区赤山村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磋商文件(******02).zip